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1、自2024年5月1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2、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3、对于2024年5月1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年度内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来源: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