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2日起,许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

1、许昌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流动性系数由1.0调整为1.1。

2、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3、2024年7月2日前已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受本次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影响,仍按原政策执行。

来源: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